2019年8月,發布了最新版的《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相比較2007版,有不少更新和調整的內容,主要如下:
——增加 6 項規范性引用文件:GBZ/T 300、GBZ/T 192、GBZ/T 295、GBZ/T 224、GBZ/T 225 和 GBZ/T229.2;
——增加 9 個與職業接觸相關的概念或定義;刪除 5 個規范性引用文件中的術語;引進峰接觸濃度概念并替代超限倍數;
——匯總增加近年來研制、修訂的 28 種化學有害因素的職業接觸限值。
——調整 8 種化學物質的中文或英文名稱,以及 8 種物質的 CAS 號;
——增加 16 種物質的致敏標識、4 種物質的皮膚標識、14 種物質的致癌標識,調整 7 種物質的致癌標識;
——將一氧化氮接觸限值并入二氧化氮的接觸限值;
——明確列出制定接觸限值時依據的不良健康效應;
——在第 4 章“衛生要求”中增加了職業接觸生物限值(生物監測指標和接觸限值),對已發布的衛生行業標準職業接觸生物限值及檢測方法標準進行了確認,匯總并列出 28 種生物監測指標和接觸限值。其中,增加近年審定通過的 13 種職業接觸生物限值以及生物材料檢測及生物監測質量要求;
——進一步完善了監測檢測方法的相關要求;對分別制定有總粉塵和呼吸性粉塵 PC-TWA 的,明確了優先測定呼吸性粉塵的 TWA 的規定;
——增加了工作場所化學有害因素職業接觸控制原則及要求;
——增加附錄 B,給出了新增限值的主要起草單位及主要起草人等信息;
——對附錄 A 正確使用說明做了進一步的細化、完善。增加了職業性有害因素接觸的控制原則及要點、行動水平以及職業接觸等級分類及其控制、職業病危害作業分級管理原則等,將原標準附錄 A《正確使用說明》中的部分內容修訂為標準正文。
其中粉塵職業接觸限值如下: